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3:57) 点击:14 |
众所周知,冤假错案的形成往往和非法证据、刑讯逼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何种证据属于非法证据?非法证据如何进行排除? 网友咨询: 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律师解答: 非法证据排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非法证据的排除适用情形有: (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2)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3)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4)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经审查或者鉴定无法确定真伪的。 律师解析: 非法证据排除的特征如下: 1.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由非法证据取证过程中的受害者,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提出排除非法证据。 2.提出排除非法证据异议的时间。传统的方式是在审判期间,更多的则采用在法庭审理前提出异议。 3.听审结果。由法官主持听审的,由法官作出裁决;不是由后来决定案件的法官,而是由较低级的司法人员主持的,由于其无权作出裁决,而只能作出建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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