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哪些情形给予奖励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3:50) 点击:19 |
公务员的奖励对象主要是针对那些在工作上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 网友咨询: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哪些情形给予奖励 律师解答: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的;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律师补充: 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 (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 (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 (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 (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称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二条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的;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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