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杨新荣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应当如何赔偿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4:07)    点击:33

现实生活中,人们会因为各种需求而购买许多不同的产品,然而产品质量不过关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事例并不少有,那么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应当如何赔偿?

网友咨询:

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应当如何赔偿

律师解答:

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索赔。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律师补充:

产品缺陷和产品瑕疵区别如下:

1、产品瑕疵责任属于合同责任,产品缺陷责任属于侵权责任。

2、产品瑕疵责任免责事由包括经营者做出了明确的说明或者用户、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前已经知道瑕疵的存在;产品缺陷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3、对于瑕疵,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缺陷,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4、责任形式不同。对于瑕疵,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对于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求偿,也可以向销售者求偿,一方赔偿后,如果责任属于另一方,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这是两种责任的重大区别。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杨新荣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  婚姻家庭  损害赔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新荣律师,杨新荣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杨新荣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99165367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杨新荣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渭南律师 | 渭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杨新荣律师主页,您是第1131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