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骚扰同事遭辞退起诉公司赔20万!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4:21) 点击:96 |
朱女士离职前在公司微信工作群中控诉同事裘先生,称被其多次劝酒、搭肩搂腰,甚至试图亲吻。公司着手调查,发现其他女同事也有类似经历,遂以其对多名员工存在性骚扰为由,依据《员工手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余万元。法院会支持吗?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本案中,裘先生与朱女士第一次见面就摸朱女士手,有违社会交往常理,无法使一般人理解为善意的肢体触碰。并且裘先生与朱女士的微信聊天存在不当言语,这些行为足以认定构成性骚扰,不利于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公司有权开除裘先生以此维护受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对于裘先生的诉求不予支持。 职场性骚扰是一部分人正在面对或曾经面对的一个既尴尬又很难处理的问题,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基础关系为前提。例如上下级等不对等的关系,同事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女性应该如何从容解决职场性骚扰问题呢? 应对职场性骚扰,取证是维权的关键。建议在收集证据时可以注重以下两方面:一是注重证据的留存。在收到骚扰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其他与性骚扰有关的物品时,不要出于畏惧而偷偷删除或以其他形式处理掉,而应当将材料妥善保管,并以此对行为人提出严正警告,形成威慑。二是及时收集音频、影像证据。可使用录音笔、摄像机或手机中的录音、摄像功能进行取证,同时要确保录音中的声音清晰,录像中的影像清楚,否则难以构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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